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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类企业暂停上市说法不准确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浙商创投信息部

来源:上海证券报 

  针对媒体关于城市商业银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报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9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无论是城市商业银行还是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的公司都在发行审核过程中,没有说不允许上市。

  并未暂停新股发行审核

  这位发言人同时表示,发行部的各项工作在正常进行,并没有暂停新股发行审核。此前,一份证监会发行部对保荐代表人的培训记录在市场广为流传。有媒体据此报道说,证监会已经暂停城商行和农商行的上市审核,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的公司也不能上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表示,一些商业银行前一段在改制过程中涉及一些问题,证监会在审核中在给予关注,有关部门也在就商业银行中一些类似原有股权的持有问题制定政策,并没有说此类企业不能上市。

  关于有限合伙入股企业的问题,这位发言人表示,在法律层面上,对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以及作为注册发起人的公司都是允许上市的,目前也在审核过程中,只是有限合伙的公司在办理登记时还存在一些衔接问题。

  据了解,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如下规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申请设立登记。而有限合伙企业不属于法人或自然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入股的公司在发行上市中尚有登记环节的问题。

  这位发言人介绍,证监会正在就上述企业上市的细节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但没有确定何时能够完成。

  前9月上市公司通过发债融资980亿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9日透露,截至9月30日,上市公司今年以来通过发债融资980亿元,占再融资的比重近50%。

  据介绍,在几个债券品种中,可分离债共发行560多亿元,占比最大。从规模上看,公司债位居第二,前9个月发行总额为288亿元,从去年启动公司债发行到今年9月底,共有16家公司发行了400亿元公司债。

  不过,从最新发布的数据看,三季度上市公司发债融资步伐有所放缓,仅筹资235亿元,低于前两个季度370多亿元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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