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34089
A+ A-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投资动态

新三板再迎利好:科技部发文支持创投企业参与做市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信息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9月12日,股转召开的私募做市业务试点会议,拉开了私募做市的帷幕。随着新三板的不断扩容,市场对于做市主体多元化以及做市数量需求日益强烈。

9月26日,科技部再度发文呼吁推动创业板改革,支持创投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

“在退出端,应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推动创业板改革,支持创投(管理)企业在新三板做市,鼓励创投并购重组实现退出,允许国有创投机构协议转让退出等。”近日,科技部发表的题为《加快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的文章提出上述建议。

创业投资成为连接创新创业企业与资本市场的重要桥梁近年来,随着我国创业投资行业的长足发展,我国的私募股权市场进入快速成长的状态。截至2015年底,我国活跃的创业投资机构约1.37万家,管理资本量3.28万亿元。从募资和投资金额看,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私募股权市场。2015年,非上市公司获得私募股权融资为5255亿元(天使+VC+PE),其中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1216亿元。同期,上市公司定向增发1.37万亿元,境内首次公开募股(IPO)融资1586亿元。从数据来看,私募股权融资金额远超IPO,表明我国私募股权融资已经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

从数据来看,2000年至2015年,在1956家境内IPO企业中,42%有创投机构支持。2015年境内首发上市的220家公司中,149家获得创投机构支持,占比67%。从创投机构退出的数量看,2015年创投退出3774起,退出渠道依次为新三板挂牌、并购和IPO。所以,多层次市场为创投机构提供了更加多样的退出渠道。此外,创投机构参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改革现象明显,并且力度越来越大。经过多年发展,资本市场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单向地为创业投资提供退出渠道,两者已经开始实现多层次、多阶段的对接。

加快推进创业投资发展

创业投资是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加速器,我们应继续通过政策创新,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引导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科技园区、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和壮大天使投资人队伍,推动创业投资行业的双向开放,引导扩大对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和支持范围。

二是对创投基金“募、投、管、退”各个环节优化政策环境。在募资端,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建立股权债券联动机制,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加大对创业投资的资金供给。在投资端,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搭建创业投资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为创业投资提供案源供给。在管理端,构建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法制和监管环境,优化商事和税收制度。在退出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推动创业板改革,支持创投(管理)企业在新三板做市,鼓励创投并购重组实现退出,允许国有创投机构协议转让退出等。

三是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进一步降低创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标准,减轻个人投资者间接投资创投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适当方式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抵消重复征税造成的负担。研究制定符合天使投资发展规律的税收政策,允许天使投资人向符合条件早期项目的投资抵免其应纳税所得额。

四是鼓励和支持天使投资发展。不断培育天使投资人队伍,形成多层次的天使投资群体。在国家层面政府引导基金中增设天使资本引导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进行风险代偿。加强对天使投资人的备案登记及动态管理,加强服务跟踪。造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引导由普遍关注成功者和成功投资向鼓励宽容失败的创业精神转变。

五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推动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广应用的创新券,促进全社会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在私募做市已成定局的市场格局之下,新三板未来的做市制度依然需要不断健全。创投企业加入做市业务,对于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改善无疑又是一大利好。

Copyright © 2014-2016 浙商创投(zsvc.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9008796号 站点地图
TOP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